對方想離婚我不想離婚
婚姻.監護 離婚 668 次瀏覽我跟另一半是同志婚姻,倘若有一天我的配偶想跟我離婚,理由是不愛了或是覺得不適合這類像情侶分手一樣的理由,我們之間沒有小孩跟財產的問題,而我還很愛他並不想離婚,我也沒有觸犯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之十大裁判離婚條件,這樣對方如果回原生家庭,他家族很有錢,萬一幫他出錢請律師,力挺他把我告上法院裁判離婚的話,我保留住婚姻的機率高嗎? 另外請問如果在還沒離婚的情況下,萬一我們吵架了,所以他離開我們共同的戶籍住所,不回家睡,我有沒有權利去警局報案,請求協助尋找他回家履行同居義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