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7件,其中236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一、建議你先約時間諮詢,先了解再搜證再處理,這樣會比較圓滿。
二、這邊先貼一件勝訴判決供你參考:
「查被告【婚後染有賭博惡習】,疏於照顧家庭,原告因而於105 年初偕同未成年子女返回桃園居住,兩造分居迄今已4 年,無夫妻共同生活之實,顯與婚姻係以夫妻終生共同生活之目的,及夫妻關係間應誠摰相愛、彼此生活、互相依賴、信任及共同締造實現婚姻價值,均有不合,是兩造就夫妻間誠摯相愛之基礎早已動搖而不復存在,客觀上依兩造目前狀況,任何人於此境況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再參諸被告於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龍眼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下稱龍眼林基金會)訪視時,陳稱:原本不想與原告離婚,然因原告已向法院訴請離婚,未來就依照原告意願,自己只能與原告離婚等語(見本院卷第39頁背面),堪認被告主觀上亦無維持婚姻之意思。準此,兩造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而難以維持,又該事由應由被告負主要之責,故原告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本文規定訴請離婚,自屬有據,應予准許。」。
三、調解離婚也是一條路,如果能調解起來,離婚的速度會比較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