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當事人 想詢問對方求償是否合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52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7/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嚴重,有開刀  肩胛骨有骨折 醫療費約17萬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險(我方保險專員評估賠償對方約2~3萬)
對方:不明 但確定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地點是一個十字路口,台中龍井區遠東街114巷以及遠東街132巷交叉口
我們再這個交叉口相撞,我快到路口時有瞄到反射鏡有車燈 我急煞車
對方沒發現到我  兩方對撞
我的車頭被撞到 在原地往順時針轉90度倒下 我人沒事
對方機車車速較快 故往前衝了約5M


六、問題:目前判定肇責約5:5
對方除了我的強制險賠償2~3萬外
希望我在賠償7萬
但對方目前醫療費為17萬(不知道對方保險負擔多少)
請問這樣合理嗎
是否應該走法律程序比較好
353de269用戶 發表於 2019/12/06 20:2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08 19:04
    回覆諮詢(19967)、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您好:
    合理與否單從發文內容無法給您確切答案
    建議您攜帶資料與律師諮詢,並就後續訴訟程序商討對策為宜。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修改於 2019/12/09 09:15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您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您可要求對方提出相關醫療費用的收據,再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而因為您有過失,可能有過失傷害的刑責,若您不想有相關責任,您可盡快與對方和解,並請對方撤回告訴,若您仍有疑慮,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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