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要求?妨害秘密之舉證和妨害電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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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好,以下是我的問題。
曾經有段關係的異性告我未經其同意拍攝她在室內著裝完整背對鏡頭正在看窗外風景的照片,
當初我在警詢筆錄和偵查庭有承認拍攝但是有告知檢警該人物並不是原告,
之後原檢察官做出不起訴的處分,因為從該照片無法辨識當事人是誰。
原告提出再議後,另一位檢察官要我提出此照片的被拍攝者為何人及時間、地點和情境,
由於離事發已逾兩年多,我在那時期也同時和不同異性有特殊關係,
加上當時那隻手機在系統損壞後也被我丟棄了,
本人並無證據可以證明該照片內人物為何人,
請問若是據實以告,會有什麼問題?
請教續任之檢察官的要求合理嗎?
不是應該要原告提出證據證明是她?
然後檢察官依照證據作出判斷,
怎麼變成要被告去提出證據?
此外,
對方還告我刪除了其手機遊戲帳號內的寵物,
但是我在不起訴處分書上發現遊戲公司調查出該行為發生時的IP位置是原告名下手機,
我的手上也只有這項證據,
請問我還可以去哪裡申請什麼樣的證據證明我的清白?
謝謝
7854c870用戶 發表於 2024/01/19 17:13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1/19 17:21
    回覆諮詢(19841)、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答辯狀與聲請調查證據狀,無法取得的證據可以透過書狀請檢察官函查
    
    2、開庭該怎麼說或者怎麼準備,建議先跟律師諮詢訴訟策略,模擬開庭,避免說錯話導致被起訴
    
    3、本律師處理過不少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罐頭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4/01/19 17:48
    回覆諮詢(4141)、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相關舉證和答辯方向涉及訴訟策略,而依您所述案件是不起訴處分後再議發回,建議持不起訴處分書與律師討論為宜。
    
    以上供您參考,有諮詢需求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01/19 19:34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您好,楊俊鑫律師專辦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及性騷擾,稍晚楊俊鑫會回覆,或您可先加line,Line id:lawyer660129
    
    
                         
  • 鐘晨維律師
    鐘晨維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4/01/20 11:16
    回覆諮詢(2000)、最佳解答(9)、獲得感謝(135)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
    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
    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
    官方Line後討論@488wfelu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
    也可上ig:qhairlawyer 
    或上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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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4/01/20 16:26
    回覆諮詢(1925)、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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