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夫妻定義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63 次瀏覽兩人交往兩年多三年並同居 期間男方也曾表示想結婚 後來兩人生了孩子還沒登記結婚 孩子出生滿月有一起回女方家吃滿月酒 孩子出生三個月 女方於同居住處中風 男方發現即時送醫 後來男方因未登記結婚而不願扶養 只帶走其小孩 探視期間男方也於探視時 跟女方表明之後他出院一起換到小一點的房子 但現在男方不願負擔任何女方費用 請問有辦法主張男方扶養嗎
兩人交往兩年多三年並同居 期間男方也曾表示想結婚 後來兩人生了孩子還沒登記結婚 孩子出生滿月有一起回女方家吃滿月酒 孩子出生三個月 女方於同居住處中風 男方發現即時送醫 後來男方因未登記結婚而不願扶養 只帶走其小孩 探視期間男方也於探視時 跟女方表明之後他出院一起換到小一點的房子 但現在男方不願負擔任何女方費用 請問有辦法主張男方扶養嗎
您好 1、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訴訟,主張男方應按月支付小孩扶養費到成年 2、雙方未結婚並非夫妻,男方對於女方依法沒有扶養義務。 3、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您無法得知是誰回覆您的問題。 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本律師不會在底下只留下罐頭回覆或沒幫助、複製貼上的廣告文!】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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