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提刑事附民,還需要出席調解嗎?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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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網路買賣被詐騙,總共轉到三個帳戶,其中一個帳戶抓到三名車手(在押),起訴後法院也陸續被安排了三場調解,但第一名車手的調解原想請書記官先了解調解意願告知後我再考慮是否出席,然而書記官不願意幫忙而我也擔心舟車勞頓卻換來一場空,所以直接by pass;第二名車手告知另一位書記官其調解條件為:每個月付二千,這帳戶我被詐騙總金額是99800元ㄟ;第三名車手的調解是安排2/2一大早,目前也無法知道被告會不會認真給調解意願。
問題:
(問題一)每個月換二千,算一算是會乖乖還50個月嗎?還是為了騙和解才提出每個月還2000元這種東西?
(問題二)書記官說對第二名車手的統計只能回覆“接受不接受”,無法再細談,但第三名車手的調解定在2/2,照這種情形看來,我還需要出席2/2調解嗎?我得請假,送完小孩再衝去搭高鐵+計程車前去! 或者我都不用去算了,直接採用以刑逼民方式就好?
(問題三)刑事附民的後續我要做什麼?屆時 民事判決後,會如何理賠呢?畢竟他們都在押。
(問題四)我可以如何得知車手對其他受害者所提出的金額?問書記官會回答嗎?
(問題五)待附民啟動後,民事調解是否就一定要參加?會開幾亭啊 奇怪了😵
a472370c用戶
發表於 2024/01/29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