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通知為警示帳戶,要先備案嗎?還是先諮詢律師?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8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您好!!我於1//25在網路上做申請貸款!!因需要用錢!!沒思考太多提供對方多個帳號說是做資金流動證明!!需要約五個工作天做資料及審核結果!!但一直都沒消息也沒回應~本來是昨天2/5上班前要去掛失!!結果其中一間銀行打來說我的帳戶變警示帳戶需要去臨櫃辦理把裡面的餘額提領出來還給被害人!!後來因為太緊張太累晚上還要上班!!就先休息然後先去上班!!昨晚半夜已將提供的帳號掛失~然後上網查詢了一下才明白自己被當人頭帳戶!!網路上後續處理很多~有的說不需報警直接找律師~也有的說先報警後找律師!!但我真的很緊張到不知道如何處理~再加上無法一下負擔太高昂的律師費!!想先諮詢一下我現在該怎麼辦!!

問題:
1. 我需先備案在諮詢律師嗎???還是先諮詢律師討論後再備案???(目前只接到銀行告知未接到警方通知)
2.我該如何處理??
cbccf404用戶 發表於 2024/02/07 15:16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2/07 15:21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您提供帳戶並在不知情下配合詐騙集團洗錢,會被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遭警方偵辦。 
    
    2、將來如果被檢察官起訴,匯款到您帳戶的被害人將對您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3、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保存並列印下來,加Line ID:lightkkao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並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到警局製作筆錄、開庭偵訊及辯護,爭取無罪不起訴。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罐頭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4/02/07 18:06
    回覆諮詢(1928)、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更有許多成功實例,可以與您分享;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4/02/07 19:28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壹、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其中240件不起訴)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一、建議先諮詢律師並把有利的證據搜集在一起。
    二、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三、我有寫二篇相關文章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
    四、如果無資力委任律師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4/02/07 20:49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刑法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二項情形,不得科以超過其特定犯罪所定最重本刑之刑。
    刑法第 30 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2.您會被認定為幫助洗錢幫助詐欺之共犯,建議您盡快透過律師提出刑事答辯,以維護您的權益。
    3.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mail:andy850755@yahoo.com
    
    
                         
  • 鐘晨維律師
    鐘晨維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4/02/08 14:51
    回覆諮詢(2000)、最佳解答(9)、獲得感謝(135)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
    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
    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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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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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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