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通知為警示帳戶,要先備案嗎?還是先諮詢律師?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86 次瀏覽事實經過: 您好!!我於1//25在網路上做申請貸款!!因需要用錢!!沒思考太多提供對方多個帳號說是做資金流動證明!!需要約五個工作天做資料及審核結果!!但一直都沒消息也沒回應~本來是昨天2/5上班前要去掛失!!結果其中一間銀行打來說我的帳戶變警示帳戶需要去臨櫃辦理把裡面的餘額提領出來還給被害人!!後來因為太緊張太累晚上還要上班!!就先休息然後先去上班!!昨晚半夜已將提供的帳號掛失~然後上網查詢了一下才明白自己被當人頭帳戶!!網路上後續處理很多~有的說不需報警直接找律師~也有的說先報警後找律師!!但我真的很緊張到不知道如何處理~再加上無法一下負擔太高昂的律師費!!想先諮詢一下我現在該怎麼辦!! 問題: 1. 我需先備案在諮詢律師嗎???還是先諮詢律師討論後再備案???(目前只接到銀行告知未接到警方通知) 2.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