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軌,但想要孩子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117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精神出軌,先生有Line的對話紀錄為證據,雙方合意離婚,但是要求我不能帶走小孩,探視時也不能過夜,我目前因證照需求而正在實習從今年8月至明年1月底,明年2月會開始代課工作,孩子目前1歲4個月,出生我為主要照顧者,但因跟先生先前約定我在家帶孩子,所以沒有任何工作,我先生家裡的狀況雖然經濟狀況良好,但是我公公長期嚴重酗酒,我婆婆有嚴重的精神疾病自殺次數相當高,情緒控管也有很大的問題。

問題:
1.這樣子還能爭取監護權和親權嗎?
2.若我們合意離婚,但監護權我們彼此互不相讓,該怎麼辦?
3.公婆要求搬出去但不能帶走孩子,是否會影響監護權的權益?
bd135462用戶 發表於 2019/12/08 09:17

5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8 09:35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您本身精神外遇,不代表您不能爭取孩子監護權,監護權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出發。
    2.若您與丈夫對於孩子監護權沒有共識,可以請法院裁定。
    3.若您認為您孩子與公婆同住有危險,可以向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讓孩子跟您同住。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8 09:44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承如上一位律師所提,您仍然是可以爭取監護權的,如果無法協議可以請法院酌定。
    
    而爭取監護權的關鍵,在於評估由誰監護最符合孩子的利益,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子女先前由誰照顧、子女的年紀等綜合判斷(依您所述,您的子女從小是由您照顧,這可能是您爭取監護權的有利條件)。
    
    又即使一方沒爭取到監護權,除非有特殊情事,不然法院通常也會讓安排定期探視且可過夜的探視權利,以確保子女成長過程中可以由父母雙方共同陪伴。
    
    以上僅為初步建議,建議您可洽律師諮詢後續處理方式,以下有我的聯絡資訊,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2/08 10:35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1.有無外遇事實,與爭取監護權無關,倘若對方態度強硬,你應就對方家庭不利子女成長環境事實加以蒐證(婆婆精神不穩定、公公長期酗酒等等)後續監護權裁定審理加以主張,對你應會有加分,同時必須說明你有何事實可以單獨照顧子女,這部分如何主張你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2.至於對方對你若有進一步的騷擾行為,可以考慮先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對方靠近。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08 10:56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外遇對法官心證多少有影響但並非決定親權的絕對因素,仍應回歸把小孩給哪方照顧較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判斷方式。
    
    2.需由法院做出裁定,法院會請社工單位對雙方進行訪視判斷親權歸屬,訪視內容會包含:親職能力、經濟能力、支持系統、照顧孩子的經歷等內容。
    
    3.不建議離開時不帶著孩子,可能會因時間的因素之後反使男方成為主要照顧者降低您爭取親權獲勝的機率。又您公婆的情況應適度表明於訴訟中,因這代表如孩子交由男方照顧恐有危險,且支持系統亦不穩固。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19/12/11 00:40
    回覆諮詢(190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8)

    感謝律師回答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