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妨礙名譽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07 次瀏覽
之前在網路平台PTT與人互罵
後來被對方單方面提告 目前偵查階段

對方在台南警局告我... 我住新北 結果我要跑去台南...
浪費高鐵錢跟車錢 去電辦案偵查佐 請他可以移轉我居住所就近警局做筆錄

不同意說我一定要去台南做筆錄 我以太遠不方便回絕了 他說這樣他就直接函送台南地檢署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該怎麼辦?等台南地檢署傳票嗎?不能轉移管轄權嗎
PTT互罵我會被起訴嗎? 不是我單方面在罵他...他也要挑釁罵我的話語 就是網路釣魚
e6cbc650用戶 發表於 2019/12/08 17:1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09 10:47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
    根據法務部的審核移轉管轄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如果您以戶籍地在新北為由要求移轉管轄,原則上是不行的
    您仍須至台南製作筆錄,日後也可能在台南地檢署開庭
    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以節省您的時間,並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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