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熊貓外送員,車禍後發訊息給對方 對方全部已讀擺爛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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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4/01/0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救護車抬走到醫院,診斷證明寫頭部鈍傷雙側膝部擦挫傷
醫囑:宜先休養三日續門診追蹤。
但後續頭痛嘔吐頭暈又於三天後1月5號至林口長庚神經外科檢查,
醫生開出診斷證明為 腦震盪症候群
這邊想請問診斷證明能等同驗傷嗎、我於1月2號的診斷只有寫明頭部鈍傷
會不會影響我腦震盪症候群的求償?(因為救護車送急外時我完全沒印象有看到診,醒來有意識時已經全身包紮好在等批價領藥了...)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應該是沒有被破壞(我車禍當下安全帽噴飛頭部著地,過沒多久就失去意識,醒來已經在醫院包紮完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強制險、責任險 、第三責任險等等..
對方只有強制險(且初判表出來寫出對方被吊銷駕照依然駕駛小型車輛),還是開朋友的車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初判表有出來了
對方
1.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2.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3.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
我方
未注意車前狀況。
六、問題:
車禍後第七天就有致電對方要求賠償細項即金額且都有附上證據、報價單
但對方完全不認我的保險理賠專員提出的我三他七肇責 更說出:「憑什麼我轉彎車就要讓你直行車」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滑稽詞語,後來初判表出來得知對方早就被吊銷駕照,想想也不意外了
對方目前還是不肯賠償我修車費,因修車金額共三萬兩千一百過高我無力負擔,
"所以直到他賠償我修車費用以前,我能主張因生財工具車輛毀損無法進行外送(上班),向他提出薪資損失求償嗎?"
89bdedf8用戶
發表於 2024/02/19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