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共同持有,訴訟分割
不動產.土地 其他 47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媽媽過世後留下了一棟房子,我跟爸爸想要分割繼承,但妹妹不協助印鑑相關證明,導致那時候只能用共同持有。 現在小孩子漸漸大了,需要妹妹協助,辦理貸款置產!才發現繼承時用的是共同持有,妹妹也不願意協助貸款,或賣屋。 媽媽生病時,醫藥費約470萬,我支付了450,妹妹出了20萬,2018年7月,家裡重擔交予給我房貸約260萬左右,而有在重新增貸,貸款人變更為我,貸款至今也都是我在繳,不知道是否有辦法辦理分割,可以順利買賣! 我不希望努力還了貸款,房子一樣需要共同持有 家中繼承成員有爸爸,我,妹妹! 爸爸的部分願意全力支持協助! 還請各大律師,指點迷津及協助報價,不好意思耽誤各大律師寶貴時間,感謝 問題: 請問是否可以順利變更為房產分割或買賣? 是否可以請求醫藥費及房貸共同分擔或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