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社會勞動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67 次瀏覽本人因遭受詐騙 前案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三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緩刑二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三萬元。 此案已支付三萬元 後案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一項之一般洗錢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一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一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請問律師,後案申請上訴有機會緩刑嗎?如果不行那能易科罰金亦或申請社會勞動折抵刑期嗎? 謝謝律師
本人因遭受詐騙 前案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三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緩刑二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三萬元。 此案已支付三萬元 後案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一項之一般洗錢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一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一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請問律師,後案申請上訴有機會緩刑嗎?如果不行那能易科罰金亦或申請社會勞動折抵刑期嗎?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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