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財產,萬一老公先走怎麼辦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136 次瀏覽老公是結婚前買房,我沒有幫忙負擔房貸,只有負擔生活花用(我們沒有小孩),老公結婚前就有講白結婚後房產名下也不會有我名字,但畢竟頭期款跟房貸都是老公自己負擔,所以這點我沒有意見。 我很愛老公,希望我們能健康的相伴到老,但...人總怕有個「萬一」😓 我們沒有小孩,萬一將來是老公先走,依台灣現行法律,就因為沒有小孩,遺產1/2竟然還得分給老公家人...(分給父母很合理,但若父母已不在竟然要分給老公的兄弟姐妹...這就過份了吧) 想請問,萬一有了萬一... 1.若我想賣房,是否還得經過其他繼承人的同意才能賣?是否賣房的收益也得分半? 2.若沒有要賣房,我還能繼續住嗎?還是其他繼承人有權力把我趕走? 3.若想要保障(房子能完全屬於我,不會被搶走),能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