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閃避,致使對方與後車發生車禍,也是肇事方?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23 次瀏覽大概兩個禮拜前,我家人在小十字路口發生車禍。大致上是: 「我方在黃燈時左轉(那裏沒有待轉區),已過線並準備左轉,而對向來了一台車似乎是要直行。兩方車輛互相閃避,但對向車卻撞上我方車後面的車(不清楚是直行還右轉);我家人並未與對向車發生擦撞,便覺得與自己無關,只是停到路邊看了一眼就趕去上班了。」 於今日,我家人收到了警察局的電話去做了筆錄。被撞上的車,駕駛大腿扭傷,後座頭部縫了兩針;對向車的傷勢不清楚;我家人好像是屬於肇事逃逸,加上沒有機車駕照(只有汽車的)。 因為我不是當事者,三方都沒有行車紀錄器,只有路邊監視器,所以目前情形我只能大概描述。 (一)請問目前可以確定「我方屬於肇事逃逸」、「無照駕駛」外,我方需要全部承擔另外兩方的賠償嗎?還是我方及對向車依肇責比例賠償被撞上的那方? (二)如果要想和解,是要向哪方和解? (三)請問我方除了肇事逃逸及無照駕駛外,還會面臨哪些刑事或民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