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同學騷擾握住同學的手,同學抽回手跌倒受傷,有什麼責任?
其他 其他 457 次瀏覽阻止同學騷擾握住同學的手,同學抽回手跌倒受傷,有什麼責任? 1.同學B言語騷擾同學A, 同學A走進教室後同學B跟著進入後繼續言語騷擾,同學A因害怕握住同學B的手,請同學B不要再說這些挑釁的話,同學B急著把手抽回,接著重心不穩往後退一段距離後撞到門擦傷(沒有縫針),請問後續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 2.同學B父母提校園霸凌
阻止同學騷擾握住同學的手,同學抽回手跌倒受傷,有什麼責任? 1.同學B言語騷擾同學A, 同學A走進教室後同學B跟著進入後繼續言語騷擾,同學A因害怕握住同學B的手,請同學B不要再說這些挑釁的話,同學B急著把手抽回,接著重心不穩往後退一段距離後撞到門擦傷(沒有縫針),請問後續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 2.同學B父母提校園霸凌
您好 1、受傷小孩的父母,可以提告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與精神慰撫金 2、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擔心構成法律責任,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罐頭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1.民法第 187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 2.對方之父母可以提告要求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建議可以透過律師協助處理,以維護權益。 3.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 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 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 官方Line後討論@488wfelu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 也可上ig:qhairlawyer 或上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 查看成功案例分享及相關法律常識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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