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計乘車回家途中發生意外事故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9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3年2月9日凌晨4點50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乘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搭計乘車與司幾酒醉乘客發生口角過程中怒氣之下駕駛司幾突然停在高速公路上跟後坐乘客說不想坐他的車不然你現在就下車,於是酒醉乘客就下車要叫別台車回家時就在高速行駛上的車輛被撞飛昏迷倒地 六、問題:小黃司機與肇事司機先做筆錄傷者事後幾天也補充筆錄事後小黃司機不聞不問肇事司機有提出高訴,乘客因此無法工作長達三個月或更長因要復健時間不定,司機是否算是過失傷害乘客如何申請理賠賠及無法工作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