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解散未清算
企業法務 其他 55 次瀏覽事實經過: 借名當負責人的有限公司已拿到解散函,但因為有企業貸款未聲請清算,公司沒有任何財產,但當時實際經營人有開票擔保,對方現在對公司做支付命令,近日準備開庭 問題: 1.實際經營人當初支票為投資擔保(實際金額不是開票的金額),實際經營人有匯款給對方,我身為代理人出庭需要帶匯款資料嗎?(我有先遞狀告知我僅為借名負責人) 2.現在名下有限公司沒有資產又有企業貸款的狀態,請問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法院聲請破產? 3.請問未進行清算/破產或怎麼樣呢?
事實經過: 借名當負責人的有限公司已拿到解散函,但因為有企業貸款未聲請清算,公司沒有任何財產,但當時實際經營人有開票擔保,對方現在對公司做支付命令,近日準備開庭 問題: 1.實際經營人當初支票為投資擔保(實際金額不是開票的金額),實際經營人有匯款給對方,我身為代理人出庭需要帶匯款資料嗎?(我有先遞狀告知我僅為借名負責人) 2.現在名下有限公司沒有資產又有企業貸款的狀態,請問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法院聲請破產? 3.請問未進行清算/破產或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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