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擔扶養費用比例計算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69 次瀏覽請教各位律師,有關於扶養費用計算。 甲男:1個月賺5萬,不動產500萬,不動產自己賺的,未婚。 乙男:1個月賺5萬,不動產2000萬,不動產(爺爺10年前贈與),有結婚,扶養2名子女,皆未成年。 扶養對象:母親一人(名下無不動產、存款10萬,每月國民年金4800),甲、乙協議無共識,若是上法庭,要計算2人需要負擔比例要如何計算?,各自的不動產會納入計算嗎 ? 假設不動產納入計算,那麼乙男1個月只賺5萬,不就變成要變賣不動產才有足夠的錢養自己、小孩、老婆 ? 以上問題再麻煩大家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