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支付小孩撫養費,刻意封鎖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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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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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後小孩的前夫撫養一年半,中間我沒有付撫養費,後續因前夫沒有錢照顧所以交到我手上,當時我們約定好他也可以兩年不用付撫養費
2、約定的時間是從2022年八月開始需要每個月付撫養費一萬元至小孩成年(小孩目前七歲),當時只有支付八月跟九月的費用後來已傳訊息的方式告知自身經濟狀況有問題所以沒辦法再出錢
3、2024年3月12號發現他在新的臉書上發表要跟新老婆結婚的消息,跟他之前所敘述沒有錢養小孩的情況非常不相符,因此我先私訊他的Line以及臉書想跟他溝通討論,但隔日一直不獨不回,直到2024年3月14號我私訊他老婆的臉書後大約晚上的時間被封鎖,對方很明顯拒絕溝通
4、想要要求對方支付從2022年的十月份開始的撫養份到小孩成年,已超過110年桃園平均消費為23422。
5、對方目前看似跟新的老婆住在雲林,他的戶籍地址是在高雄市大樹區,離婚當時有留了一台白色的Honda五門車,當時的離婚簡訊是告訴我把車拿去增貸,之前沒有提告是擔心對方沒有存款或是財產可以躲避強制執行的部分。
6bbf194c用戶
發表於 2024/03/1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