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sm時進行非預定項目
刑事犯罪 其他 405 次瀏覽不知道板上有沒有對bdsm熟悉的律師,圈外人來看一定會覺得非常莫名其妙 案件:A女跟B男在網路社團認識,兩人去開房間,事前兩人有溝通,僅能進行拘束、打屁股跟肛門調教(薑罰,B男把薑塞進A女肛門中,幾分鐘後再取出),但B男卻在過程中藉機按壓搓揉A女的私處兩次,A女掙扎扭動也無用,直到轉身抱住B男才停止,事後A女感到噁心,B男承認做了未經同意的事,向A女道歉。 以上都有聊天記錄為證。 主要是想問(我是A女) 1. 這算妨礙性自主或猥褻之類的嗎?因為如果算,若去諮商,會被通報。 2. 如果被通報,會進行哪些流程,是不是一定得向社工、警方及法官敘述整個過程,還是其實也不一定。我無意提告,只是想去諮商,但不想要弄到人盡皆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