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秘密及跟騷詢問
刑事犯罪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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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類別刑事犯罪 > 其他
諮詢標題妨礙秘密罪及跟蹤騷擾詢問
諮詢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
之前上班到一半被警察持搜索票搜索,原因是有人控告妨礙秘密及跟蹤騷擾,說我在公司大樓有疑似用手機偷拍其他公司女員工的行為。
到警局警察給我看當天攝影機影片,我跟他說我當時原本只是想拍腿,但當時緊張就沒有拍照到那位提告的女員工。
但我手機裡有我拍我女友的裙底照及其他路上女生的走光照,有拍到內褲。
其他公司女員工有拍照片都只有全身或腿的照片。
其他有拍到走光內褲的是別的地方隨機拍到的。
目前已經去派出所做完筆錄,扣押了我使用中的兩隻手機。
那個其他公司的女員工筆錄中還有說我出現在她周圍的頻率過高,常常出現在大樓公共空間及停車的地方,雖然都沒做什麼,但她有覺得奇怪就換停車場停,說換了停車場我才跟一半不跟了。
我女友的裙底照跟部位照有傳到Telegram上,但她有發現很生氣就叫我刪除了。
這樣我會觸犯加重妨礙秘密或跟騷嗎?
警察有申請搜索票包括我住家公司及車輛,因為當下很配合搜完車輛警察就沒有再前往住家搜索,這樣後續還有可能被搜索住家嗎?
拍攝持有非提告人的裙底照片也會犯法嗎?
請各位律師解惑
d2cc6063用戶
發表於 2024/03/22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