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對話 偽造文書 IG訊息限動來不及截圖蒐證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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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我聲請保護令核發
保護令想對人仍對我私訊謾罵:破麻
我帶著保護令與截圖再去提告
只是我將謾罵對話更改成:破麻 婊子 公共廁所 你家死人(類似加油添醋)
由於騷擾是真的 保護令也是真的 應不構成誣告 但會不會涉及偽造文書呢?
如果上述「加油添醋的行為」是為了重現還原,譬如是因對方罵完然後收回,來不及截圖,才捏造,跟我自行隨意捏造,兩者在法律上會有差別嗎?會構成偽造文書的故意嗎?
相反地如果我是被告。如果在刑事或民事訴訟當中 提供假證據 譬如偽造或變造過的對話紀錄,因為使用偽造的證據。應該以刑事滅證罪論處,但此罪客體不是被告本人,所以應該不成該罪,那同樣的會不會涉及偽造文書?
提供偽造或變造的對話紀錄會觸犯偽造文書嗎?
爬文看案例有的好像算有的又好像不算
著名案例 曾格爾曾於被告侵害配偶權一事當中因為抗告提出疑似偽造變造過的對話紀錄 被元配律師聲稱 涉及偽造文書
但另一案台中消防員捏造對話紀錄進而製造謠言 原本被判刑 蛋法院又改無罪 認為 確實有捏造對話紀錄 但被判定偽造的對話紀錄不屬於文書??
綜上,請問在刑事或民事訴訟上如是為了抗告 脫罪 ,使用假證據譬如:偽造或變造過的對話紀錄 會構成偽造文書嗎
使用假證據應該是刑事滅證罪 但那個課題不是被告本人且限於刑事 那假如這條不成 會構成偽造文書嗎???
最後想請問如果IG 上罵人或是恐嚇 訊息經過收回、限時動態經過刪除(IG上私訊內容的收回以及限時動態的刪除都等同無痕的⋯)但來不及截圖,有辦法調閱查到證據嗎? IG官方會有留存相關紀錄給檢警嗎
懇請一一詳細解答
729fe11b用戶
發表於 2024/03/26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