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鑑定對方全責 可是對方消極聯絡該如何索賠賠償金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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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2/5/2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當下昏迷腦出血,後來休養後有好轉。
我方身體挫傷擦傷,輕微腦震盪。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報警,筆錄皆有,並且已做完車禍鑑定,我方無肇事因素。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險。
對方也有保險,不知道為甚麼對方保險,幾乎沒有來電過。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騎在右側慢車道上直行,路口綠燈正準備過路口,對方從右側慢車道旁的街邊打算騎到對側車道去,沒有打方向燈也沒有注意,雙方撞上,初判表因為對方當下腦出血無法詢問現場情形,初判表無法判定肇責,後來送車禍鑑定後,對方為肇事原因,我方無肇事因素,且對方也申請過第二次複審,結果一樣對方為肇事原因,我方無肇事因素。
六、問題:
1.請問對方態度消極往後拖延,是否是想拖過兩年時效的民事請求權?
2.對方剛開始有保險公司聯絡,後續就完全沒消沒息,且連我自身去詢問當事人保險業務的電話,想主動打電話連繫時也不提供,該如何請求這筆賠償?
3.對方有沒有機會脫產等等,導致我完全請求不到賠償呢?
4.如果用小額訴訟或是開庭,整個流程跑完的時間大約會多久,是否會超過民事兩年的請求權呢?
e4c60bf7用戶
發表於 2024/04/04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