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誣告我媽名下老宅侵占他家一坪的土地
不動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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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在永和名下有間55年的老宅,租給房客20年,去年十月聽房客說鄰居說與鄰居一牆之隔的廚房有一半佔用到他家的地,但對方未找我們溝通,今年(113年3月)竟收到法院通知書,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81萬,但我父親五十多年前向原屋主買的中古屋就是目前的坪數,期間只整修過門窗及粉刷,未曾擴建更動邊界,訴訟通知書上的侵占地號也與我父母持有的地號不符合,原告也未附上證據,例如請地政事務所鑑界結果,我們也未曾接到公部門的鑑界通知,4/16即將開庭,鄰居原告告房客和我媽媽,請問我們應該準備哪些證據及如何答辯?
1.附上房屋稅籍證明,由於年代久遠,當初父親購得的中古屋未曾變更土地範圍,不知鄰居的指控從何而來,去年十月前從未聽鄰居父母指控,不知他們的女兒說我們侵占的證據從何而來?
2.請問我們可以向對方提出誣告嗎?
3.請問公部門查核後若沒有侵占,我們可提對方誣告嗎?若有無過失侵犯,例如我父親向原屋主買得的中古屋,五十多年原屋主有侵占鄰居土地,那麼追溯期是多久?我們因不知情無辜購得原屋主侵占鄰地的中古屋,需要負擔什麼責任?
afb10ddf用戶
發表於 2024/04/07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