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疑似被預謀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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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於2023年2月份時與1位送養狗狗的愛媽有簽訂寵物認養單,後來7/14晚上,愛媽致電來說,要在7/15帶狗狗去結紮,並於中午前歸還,結果我老公下午打電話去詢問時,愛媽卻說狗狗掙脫背帶跑掉,於隔日7/16,我們到警察局備案,原以為狗狗真的走失,結果近日2024/4/14,我老公下班行經當時領養地點,卻遇到(現任領養人)的老公帶著狗狗散步,交談中,才得知,從頭到尾(現任領養人)都知道愛媽的所做所為,因為早在2023/3月時,愛媽就打算把狗給(現任領養人)養,只是找不到機會帶走狗,愛媽跟(現任領養人)說狗狗晶片在我(愛媽)名下,所以把狗狗帶走不會怎麼樣,愛媽就要(現任領養人)趁著狗狗帶去結紮時就直接把狗帶走,後續再騙我們(原飼主)說走失就好,最後現任領養人走過來,嗆說要提告就去,反正(現任領養人)就是要狗狗
問題:
1:請問領養單一簽下去,狗狗所有權會在領養人這邊嗎?
2:我們沒有棄養,所以後續領養人如果登記寵物晶片的話,會有效嗎?
3:因為已報警,所以愛媽與現任領養人會有罪嗎?
4:以上的事實陳述,請問有構成預謀犯案,或是侵占嗎?
882c920a用戶
發表於 2024/04/16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