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欲出售,屋內其他親戚物品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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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為本人,近期打算出售,但屋內有其他親戚的物品,已發存證信函,後續處理請教。
以前該房屋主要是爺爺在居住,110年底爺爺被A親戚接走同住(由於我們與A親戚相處不睦所以平時沒有往來)。
房屋目前已空置3年,打算出售,今年3月有寄存證信函到給A親戚,告知『...因房屋有其他用途,請於期限內入內查看,並清空台端物品,逾期未清空者視為廢棄物任憑本人處置,後續不得再對本由有主張或請求...』。
A親戚先前有來該房屋查看,並取走部分爺爺及他的個人物品。口頭告知剩下的物品主要是傢俱家電他們也用不到或是沒地方放,所以可以交由我們直接處置。
但後續傳“手機簡訊”及“LINE”給A親戚想要再做一次書面確認,但對方均未回覆。
想請教後續我們直接處置屋內物品,還會有其他法律責任嗎?謝謝
或是該如何處理,才能對我們最安全呢?謝謝
另外,如果這段時間房屋已順利賣出,須在期限內清空房內物品交屋給買方,我們能否先將屋內物品移至他處,再看後續如何處理?
以上,感謝客位律師及法律專家
f2c9a31f用戶
發表於 2024/04/20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