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指名但是認為很明顯罵自己的貼文可以告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2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有人私下找我朋友嘲諷和侮辱我受傷的臉
我朋友沒跟著罵 聽朋友說那位說我被怎樣受傷都是因為我白目 活該 不被弄到受傷才怪 我有去跟那位講過這件事  他回應態度不好 擺臭臉很不爽回我  之後他po了幾個很嘲諷在罵的貼文 然後再說不要對號入座 但我認為他很明顯在講我 他也有在很多朋友的時候罵過我智障 低能
請問
1.如果我很生氣想告可以怎麼做 告什麼
2.如果不能告 原因是什麼
3.那位罵人的私下找我朋友罵我 雖然是私下 但如果有兩個人以上(含)能算公然嗎



問題:
c9efe5f2用戶 發表於 2019/12/12 00:03

1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2 07:0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對方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實務見解認為3個人以上的多數人狀態就有構成之可能,但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確認細節,並委託律師提告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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