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屋已於繼承前抵押,但借款人/債務人並非被繼承人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34 次瀏覽一、爺爺(A),爺爺子女3人分別為(B)、(C)已死亡、(D)已死亡,(C)的子女2人分別為(E)、(F),(D)的子女3人分別為(G)、(H)、(I)。 二、(H)於113年2月帶(A)至銀行貸款九百萬;由(A)提供擔保品(其名下一間房屋)並同時擔任保人,但借款人/債務人姓名為(H)。 三、(A)於113年5月死亡,其名下一間房屋(前述之擔保品)已完成公同共有繼承,(B)佔3分之1,(E)及(F)各佔6分之1,(G)、(H)及(I)各佔9分之1。 四、(H)主張要把房子賣掉,但是賣掉的錢先還清銀行貸款九百萬,剩下的錢按照前述的分配比例去分配。 五、(H)主張是否合理?該如何進行後續訴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