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

不動產.土地 其他 40 次瀏覽
持有的建物座落在共有地上,現今共有人對我方提出不當得利的問題,而對方提出的不當得利計算方式,是以(公告地價)計算,但我方查詢過資料,應以(申報地價)計算才對,目前雙方有此爭議.在此想詢問(1)申報地價是否就是地價稅單上的價格(2)同一地號而持份相同的不同共有人,其申報地價是否也相同(3)我方建物為100%持有,土地各持有50%,在計算建物占用面積時,是先以建物全部面積計算,再乘上土地持有的50%比例,這樣計算是正確的嗎?
7b81c4f4用戶 發表於 2024/04/25 10:14

1 位律師回答

  • 鐘晨維律師
    鐘晨維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4/04/26 09:44
    回覆諮詢(2060)、最佳解答(9)、獲得感謝(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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