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證人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433 次瀏覽我在今天早上被警察至家中敲門要求我到警局做筆錄,警察說因為我於今年二月四日購買毒品且有監視器畫面及電話監聽譯文,檢查官請我到案說明做筆錄,在派出所做筆錄有跟警察坦承購買毒咖啡包及吸食毒咖啡包,但警察要求我驗尿說毒咖啡包只有三級就罰款而已,但我怕毒咖啡包裡有參雜二級毒品所以我拒絕,而且我從二月十三日過後就無吸食毒咖啡包,到桃園地檢署開偵查庭時(他字案)我也跟檢查官坦承我有購買及吸食毒咖啡包,但檢查官沒要求我驗尿,就將我請回,我在網路有詢問一些律師,有的律師說吸食會勒戒,有的律師說沒驗尿就不會辦我吸食咖啡包的問題,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的意見,小弟我不想因毒品案葬送我的工作及讓我的家人丟臉,想請問針對我在偵查庭坦承購買吸食但沒驗尿會有什麼刑事責任嗎?謝謝麻煩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