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文長)想問提告的相關問題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082 次瀏覽
車禍發生1080506

當時正要去上班,天況:雨天,我騎摩托車,經過某路口前有確認號誌是綠燈,結果要騎過去時,有看到對方(騎摩托車)從巷口(有號誌)騎了出來,我看到後趕緊按了幾聲喇叭警示他,並且有煞車的動作,但對方似乎沒聽到,仍紅燈違規左轉,天雨路滑,我不可能急煞,結果就撞上了...

我跟對方都倒地,後來有路人前來幫忙,我被車壓到起不來,當時有聽到一個阿伯對對方說:「少年ㄟ,哇ㄨ跨丟哩闖紅燈喔!」,等我起來的時候,警方也來了,但是我沒看到那個阿伯,總而言之就是先做筆錄。

當時交警請我跟對方坐上警車做筆錄,所以在筆錄時有同時聽到對方說的,他:「沒看號誌,有聽到喇叭聲」(後面還有講什麼有點忘了),也他不承認有闖紅燈。換我時,我清楚的告知警方:「我當下行徑時,號誌是綠燈的,而且看到他的時候也有按喇叭,也有採取煞車的動作,但是天雨路滑,根本沒辦法急煞且避開,結果就撞上了」,交警也有問我時速大概多少,大約幾公尺時看到他的。

我向警方說:「我沒看時速表,但憑感覺約50幾」,另外我對距離概念沒有很清楚,所以警方問我有沒有約一輛小客車的距離,我:「大概吧,因為我真的不是很清楚。」

做完筆錄後,跟對方也有互加賴及電話,事後他提議一起到附近車行先看車況,我也同意。

車行老闆看完我倆的車況後說2人車子龍頭都有歪(我對車子不是很了解),也有詢問我們是怎麼發生的,我們需說完情況後,老闆告訴對方是對方的錯比較大,估算我車子維修費要修好約莫快1萬,而且要修的怎麼樣是我說了算,不是他叫我修到怎樣就聽他的,對方說太貴,那時我也有聯絡我媽,我跟對方討論,不如就到各自離家近或有認識的車行修車好了,而且也有跟他說,要是真的需要他賠償,我們也願意讓他分期支付,但是對方表現的很不願意,一直說他最多也只付得起5000。

之後等到我媽來後,他居然惡人先告狀跟我媽說我超速什麼的,我當下傻眼,馬上回他,你沒闖紅燈違規我也不會撞到你,反正後來就各自騎回去。

回去後就馬上牽車子去修,然後去看診(看中醫,右大腿大片瘀青,左手臂整個痠痛),當然也有請醫師開診斷證明書(傷勢痊癒後才拿診斷證明書)。

中間也有跟對方聯絡,但對方想用打電話(賴)的方式談車禍和解事情,我不願意接,要是接了就沒辦法留下對話的內容資料,所以我都掛電話,跟他說有事在賴講就好了,他說他很認真的想談和解(我OS:在賴講不也一樣),事後他一直傳賴說我超速什麼的,他的修車費只要1900多什麼,叫我也把車拿去他們那邊修(傻眼),我的車也已經在維修中了,還牽去他那邊修幫我估價,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後來車修好了(原本想說要全修,後來算了,就只修龍頭歪掉還有後輪歪斜的部分,約4千多快5000),我老實的跟對方說我車修好了以及費用的部分,他卻說我故意報高價錢!?原本要給他看的收據,我媽說不用給他看了,直接交給保險員處理,我就跟對方說:「我們這裡會交給保險員處理,不需要一直對我說些有的沒的」,說完之後就是一直在盧,盧到後來要向我提告!?之後就不理他,等調委通知。

我先來算一下原本要向他求償的金額:修車費4850+醫療700(不包含診斷書)+當日薪資1000,我媽說以5000來和解就好,我也跟對方說了,結果他不願意,一樣一直說我們故意報高。

後來我真的怒了,直接將機車沒修到的地方補一補(前車殼有擦撞,直接換新,還有其他2樣我忘記名稱了),補修完費用+前修費用約8000+撫慰金+醫療+薪水,跟我媽說直接用20000來求償,我媽也同意,讓他殺價。

下面到了調解階段:

因為當天我要上班,所以委任我媽媽代替我與保險員一同去調解。調解過程很不順,我媽:「對方一直說重複的話,一直說我超速什麼的,現在還多加一句說我闖紅燈!?又說我們故意價格報高,獅子大開口」,後來我媽說不然就拿5、6000來和解就好了,對方堅持不要,只想拿2、3000就來打發我們!?

聽完我整個很火,我媽聽保險員建議,乾脆提告

(附加說明:之前有至警局調監視器路口畫面,剛好有影像,雖然沒照到號誌,但是對方出來的路口剛好有人聽著等紅綠燈,就在他闖紅燈出來沒多久就看到我與對方發生車禍,而且我也有注意到他安全帽沒有釦,還說我撞飛他的安全帽...,怎麼會有這種人,後來就請警方將錄影檔存下來了。)

現在要準備提告,以下有幾個問題是我要問的,因為沒去過法院的經驗:

1.應向警方申請刑事告訴比較快,還是直接按鈴申訴比較快?

2.若我先按鈴申告後,對方還能再告我嗎?

3.提告後有哪些程序要跑,需花多久的時間可結案(希望有詳細說明)

4.在法院上需注意哪些事項?該講什麼?

5.我是否需要申請辯護律師?有免費的嗎?

還請教各大律師們能幫我解決我的問題與煩惱,麻煩了,在此先謝謝個大律師們。
49182f81用戶 發表於 2019/07/09 12:40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0 14:24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經驗上,如果您有寫好、整理好完整的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可能會比較快。不然單純向地檢署提告,檢察官還是只能指揮警員請您去做筆錄,程序上就和去警察局做筆錄提告差不多了。
    
    2) 對方當然可以告你,並不是誰先告誰先贏。至於是否有理由是另外回事(看車禍鑑定報告您是否有過失而定,即使您責任比較少,如果被認定有過失,您還是會有刑事責任)。
    
    3) 派出所做筆錄→開偵查庭→可能檢察官會將兩造移付調解→開偵查庭→起訴→宣判。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提早結束,經驗上通常會超過半年。
    
    4) 須看監視器畫面(如有)、道路狀況、車損照片、還有您的車禍初判表或者車鑑會鑑定報告才有辦法給予準確的建議,建議您拿這些資料就近找可信任的律師諮詢。
    
    5) 你可搜尋法律扶助基金會,看您是否符合接受法律扶助的資格。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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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李昱宗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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