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買手機沒有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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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朋友賣手機給我第一隻是在2020年左右,當時跟他一起在外租屋,當時我跟他討論好是以我全額付房租來抵銷手機錢他也爽快答應。
後來他被他家人趕回家沒有再繼續和我同住,他也沒有在向我收取費用,也因為當初根本沒說好手機賣多少,所以他離開後我也就沒有繼續給他手機的費用。
第二隻手機是在2022年左右賣給我,這次有說賣多少一個月給他多少,前面我給了一兩期的錢,也因為他那時候時不時來我家住,我沒有跟他收住宿費水電費,他也沒有向我提起手機費用,後續我也就沒有再給。
跟他的買賣我們都沒有寫白紙黑字的契約條款,都只有口頭上的告知約定而已。
2023年4月多是我們最後一次聯繫,一直到2023年8、9月份突然聯繫我向我討要手機費,還叫我在訊息上承諾說何時繳費。
但我覺得他自己也不積極按時每個月提醒我繳費,突然的出現就像是因為自己缺錢而討錢,感覺很不好所以我草率的回10月會給,但沒有講明白10月的什麼時候,給什麼費用這樣。
到今年2024年4月二十幾號才突然來跟我討,我覺得我已經沒有必要支付他這筆費用了。
問題:因為我覺得他都是沒有錢的時候才來向我索取費用,而且我們沒有實質上的簽買賣條款,如他走法律途徑告我請問會成立嗎?會被告什麼罪?
d33589e1用戶
發表於 2024/04/30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