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避突然衝出車輛導致後方車輛閃避不及追撞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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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13年4月2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及就醫開立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製作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都有保險,但因對方酒駕及無照駕駛
五、事實經過:
當時我(稱A)與朋友(稱B)一人騎一台紅牌重機於台一線屏東南州北上潮州路段(主幹道),我(A)騎在外車道靠中線,朋友(B)騎在內線道靠中線,前方支道一輛休旅車(稱C)停在機車道上(當下車道分內外快車道及最外側機車道),當我距離休旅車大約50公尺時,休旅車突然起步前進到我外車道二分之一,當下我急煞車往左內車道閃避,內車道朋友(B)因來不及反應煞車追撞到我(A),我(A)噴飛出去,朋友(B)則摔車滑行撞向休旅車。
六、問題:
1.由於我(A)騎的重機是朋友(B)的車,而朋友(B)是別的朋友的重機,因為這樣,保險公司說這是屬於(自己撞自己的車)不予理賠。
但造成這場車禍的主因是休旅車突然衝出導致我們閃避不及。因果關係。
2.如果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我(A)與朋友(B)是否可以要求休旅車駕駛(C)賠償?因果關係。
休旅車駕駛的肇則佔有幾成?
ab6ef074用戶
發表於 2024/05/07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