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配偶權可於離婚後提告嗎?
婚姻.監護 離婚 208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律師大人你好,我在去年七月第一次發現對方外遇,對方告訴我會分開,又於去年11月再次發現他們實際未分手,中間無數吵架!最近我們有在協議離婚的事宜!我也趁機蒐集了很多證據,因為對方偷辦第二支手機有鎖密碼,密碼是我用對方第一支手機傳訊給外遇對象藉此套出密碼,我解鎖後迅速把第二支手機line的對話紀錄錄影存證、親密合照轉發、ig公開照片截圖!另外他們在外面有小家,但苦於對方平日在外地工作,無法蒐集更進一步的證據! 我有五個問題要詢問: 1、我蒐證的方式有觸法嗎? 2、這些證據是否只能告訴侵占配偶權,而無法提升到刑事案件? 3、侵占配偶權應該在離婚前提告,還是離婚後一樣可以提告? 4、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拿去戶政辦理離婚,那協議書上所寫的條件,是否有法律效應? 5、我該怎麼處理,才能更有利於自己呢? 麻煩律師大人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