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提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我該怎麼做?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424 次瀏覽半年前與外籍前女友在一起時,有把女方提供的裸照放在推特上 (鼻子嘴巴部分都是遮蔽塗黑),後來被女方發現後立即刪除,但是女方有截圖,昨天突然收到她訊息告知,「已於2週前向XX地檢署控告我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目前由XX派出所偵查」,威脅我趕快賠她40萬要求和解,不然等檢察官起訴說不定還會加上對其他「非告訴乃論罪」,到時撤告也於事無補。 以下幾點想詢問: 1.我是否該馬上請律師與她爭取和解?還是等法院傳票通知再討論和解(因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告還是只是勒索要錢)? 2.和解金額多少為合理? 3.現在馬上找律師跟他談和解或是等法院通知再談和解有差別嗎?兩個時段完成和解都一樣嗎? 4.僅憑推特帳號及line帳號,警察仍可找得到我並成立案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