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後共同分擔房貸,日後離婚時的保障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419 次瀏覽想諮詢婚姻「財產分配」的相關問題。 未婚夫預計要在婚前買房產(總價約2000萬), 頭款400萬未來婆婆預計要出,房子也將登記在未婚夫名下 後續房貸1600萬,試算下來一個月大約要還貸6萬5,未婚夫希望要一起負擔房貸 (未婚夫5萬/我1萬5) 且未婚夫主張因為本人名下目前另有一間房產,核貸條件會很差,還是全部登記他名下&以他名義申辦貸款比較好 問題: 由於男方負擔的總金額較高,在難以開口要求房屋共同持有的前提下 以後若不幸離婚,我所幫忙付出的能夠有什麼保障嗎?具體該如何做? 自行爬文有查到兩個方法,想知道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保障自己的權益 1. 在申辦貸款時加註「預告登記」,預防另一方未經同意就將先房子賣掉。 2. 支付房貸用轉帳並備註,製造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