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 ~
刑事犯罪 其他 235 次瀏覽對人提告 告知要提告 規範即封鎖我所有聯絡方式 所以開庭時我交付的資料都是我傳給對方的訊息 mail 檢察官只是單方面質詢我 為什麼都是我單方面而不是反思 為何對方不予回應 ! 也有其他受害者 對我講述的內容 包含 行為人做了筆錄 確定被告後 反而在半夜主動積極傳簡訊給我 還表示要和解 也說了 Sorry 甚至還有道歉切結書 寫了所有他對我做的事 - 細節 過程 - 妨害性自主 猥褻案件 在我面前全全裸 在我後面頂著我 摟我都腰 以及 DIY ... 結果 - 為 不起訴處分 能提出再議嗎 ? 是否會被駁回 ? 再議的流程 時間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