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足調查指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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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被詐騙,近期收到○ ○檢察署案件發回補足調查指揮書,內容提到被告XXX涉嫌幫助詐欺罪乙案···請於文到30日內,儘速辦畢具報,想請問這是要再補證據到檢察署嗎?

但是之前提告的時候,警察都有截圖轉帳的資訊,也不知道這個人頭帳戶是哪一個,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否可以不用理會?
2c9aabda用戶 發表於 2024/06/20 09:2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6/20 13:40
    回覆諮詢(21626)、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您好,我處理過的不少詐欺案件,協助被害人求償
    
    1、這是檢察官要求警方調查的文書,並不是要您提證據
    
    2、但如果您希望跟被告求償被騙的損失,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被動等待並無法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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