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臉時被推銷,缺不能退商品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3397 次瀏覽
12/12在體驗做臉時被推銷,9萬分期買下一系列的產品,當下也叫我立即拆封,離開時也沒有拿到發票或合約書之類的,向店家表示欲解約,但商品不能退貨。事後詢問店家卻表示我購買的是vip卡(含保養品、儀器等),到店家拿合約書及發票時,卻發現店家有註記非訪問買賣。

想詢問的是
1.如果要解約我是不是要負擔拆封產品的所有費用?
2.店家註明非訪問買賣是合法的嗎?
3.如協商完成解約,那分期公司的部分該如何處理?
4110a199用戶 發表於 2019/12/15 10:4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12/15 12:33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感謝律師回答
    1、如構成訪問交易,您即可於七天內行使無條件解約權,不必額外支付任何費用。對方原則上不能要求其他費用。
    2、即使註明也不影響構成訪問交易的事實。
    3、應視與對方協商的結果而定,解約後即無須付款,分期部分對方也無權向您請求。
    建議尋求消保官協助,並把握盡早在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行使解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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