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私密照 妨害秘密 民事求償
其他 其他 401 次瀏覽描述 : 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 起初感情不錯所以有拍私密照, 但當下對方覺得是偷拍要求刪除也刪除 (距今已超過六個月告訴乃論期限, 也超過兩年民事訴訟) 分手時被要求簽立切結書「要求私密照遭外流需賠償一定金額」 雖然我當下已經刪除是不用擔心有外流狀況, 但想詢問一下 問題:這條規則是否可以接受簽署? 因為我擔心 1. 簽了變相成為偷拍的證據馬上反悔提告我妨礙秘密或民事求償 (但已經超過時效?) 2. 因對方行為不檢, 到時候拿非我拍的私密照提告我要求我賠償 (應該要有證據是我流出的吧 我怕被誣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