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對方發生車禍,但對方不承認肇責,且不願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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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4/05/1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受傷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我方僅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對方於路口逆向左轉,我方綠燈直行且遭車輛擋住對方,發現對方時僅剩10公尺左右故煞車不及撞上。(由於不是此次重點故簡單敘述)
六、問題:
1.初判表顯示對方肇事責任為「未達道路中心處搶先左轉、跨越雙黃線駛入來車道且不禮讓直行車」,而我方的肇事因素為「‘疑似’超速行駛」,對方於調解時強調「因為你有超速,所以責任就是7/3分」,我與他提到「中華民國是一個無罪推定的國家,你們的肇事因素都是有影像證據的,但是我的肇事因素是疑似且無法使用法定度量衡證明,而且超速並不會對肇事有太多影響,故我應該是無肇事因素」,但對方說「無罪推定不能用在這裡,這是初判表,本來就會有疑似」,想請問各位律師真的是如此嗎?
2.談到賠償金額時,對方說我的機車一定會有折舊,但我說「我無法接受,我的車才買三個多月」,他說機車只要一落地就有折舊,請問各位律師真的是如此嗎?
3.對方一定要讓我去做責任鑑定,但我認為不應該是我做這個鑑定,是他們對初判表不服,應該由他們鑑定,但我最後因為希望想快速處理所以還是自行鑑定,請問這筆鑒定費後續可以找他要嗎?
4.對方保險公司人員說我的安全帽、行車記錄器,手套等等屬於「非車財損」,一定要有發票才能賠,請問各位律師這個要怎麼處理呢?真的是如此嗎?我的非車財損大約有4萬左右,且有很多東西是於免稅店購買或國外代購的,並沒有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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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字可能較多,謝謝各位律師看完🙏
122fb7b4用戶
發表於 2024/07/06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