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未到期,房東提前解約,並扣一個月押金不歸還
不動產.土地 租賃 425 次瀏覽盤讓店面及生財器具,經口頭約定以及跟房東太太面對面確定繼續承租未到期之租賃合約,並由房東太太每個月來收房租以及水費,續租了一年又一個月後,房東太太無任何原因說不租給本人,提前解約,並且只給予本人10天時間搬移,本人依照約定於10天內搬移並整理好房子歸還房東,但房東竟以合約未到期為理由,扣押金一個月不歸還,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雖然本人並未跟房東有重新簽訂租賃合約,但也繳交一年多的房租了,房東太太突然翻臉不認有租賃關係,提前解約,是否有違約的事實,煩請解答,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