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未到期,房東提前解約,並扣一個月押金不歸還

不動產.土地 租賃 425 次瀏覽
盤讓店面及生財器具,經口頭約定以及跟房東太太面對面確定繼續承租未到期之租賃合約,並由房東太太每個月來收房租以及水費,續租了一年又一個月後,房東太太無任何原因說不租給本人,提前解約,並且只給予本人10天時間搬移,本人依照約定於10天內搬移並整理好房子歸還房東,但房東竟以合約未到期為理由,扣押金一個月不歸還,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雖然本人並未跟房東有重新簽訂租賃合約,但也繳交一年多的房租了,房東太太突然翻臉不認有租賃關係,提前解約,是否有違約的事實,煩請解答,謝謝妳
710ba53b用戶 發表於 2024/07/16 06:30

1 位律師回答

  • 王昱忻律師
    王昱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07/16 10:02
    回覆諮詢(114)、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2)

    您好,我是台大畢業的王律師,擅長此類案件。依目前狀況來看,確實有違約可能,您可以私訊租賃契約給我,律師可以協助您,歡迎加line eunicewan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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