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方機車撞上前方機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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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A: 113/07/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A: 有一人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A: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A: 前機車只有強制險(無受傷).後方機車有第三責任險(有受傷).雙方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A: 早上上班騎機車停等紅燈.綠燈亮起.前方同向機車起步約5公尺左右.急剎車停在車道上(他說上班公司騎過頭了).後方的我騎機車在後方反應不及.雖然有急剎車.但還是撞到前方機車的車尾.造成後方騎機車的我往左側倒下.左手肘挫傷.此道路為雙線道.撞擊點在外車道路中間.
A: 請問肇責及賠償該如何負責.我是後方騎車受傷的駕駛(手錶因摔倒.送修要28000.雙方機車沒什麼損傷).後續我該如何處理.
e0f4d7c0用戶
發表於 2024/07/16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