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金未如期給予
債務糾紛 其他 1256 次瀏覽事實經過: 你好,想請問的是,當初我的東西被偷,之後檢察官希望我跟他簽和解書,讓他給予職權不起訴處分,所以在簽和解書的時候我們講好要賠償我5000元,但是他當下跟我說只能先給我1000$,要在12/15跟1/15才能再各給我2000$(和解書上有寫),但是現在他又跟我說1/15拿不出來。 問題: 到時候1/15他真的拿不出來,我可以尋求怎樣的法律途徑,還有和解書上著名12/15跟1/15要各給我2000$是有保障的嗎,當初在談和解的時候我還有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