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

其他 其他 231 次瀏覽
騎車下班途中遇到車輛右轉之後才打方向燈,就發生口角過程中對方不認有錯態度很兇,於是我從機車箱拿出短球棒問對方想怎樣,爭吵完後各自離去,之後警局通知作筆錄,員警說因為路口死角畫面並不清楚看到拿球棒畫面,對方可能要在提供畫面佐證,想請問我去作筆錄時 需要坦承有拿出短球棒嗎?
754d94b4用戶 發表於 2024/08/09 09:2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8/09 10:12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行車糾紛案件
    
    1、您如果直接坦承,可能遭到起訴
    
    2、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訴訟策略,模擬各種情況,分析可能的結果,避免被起訴判刑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754d94b4用戶
    發表於 2024/08/09 11:23
    感謝回覆 另外想在問一個問題 如果筆錄只說明確有糾紛 沒有坦誠有拿短棒 如無畫面佐證 之後大概會有什麼後續嗎?或是之後有證據確實有拿短棒 而筆錄沒有坦誠會有後果嗎?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