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收到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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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超商上班,有客人對我言語怒罵三字經,跟拿東西差點丟到我,但是打到櫃檯的櫃子造成凹洞,我提告公然侮辱,跟毀棄損壞等,之前有開庭一次,今天接到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有兩張,一張上面是寫調解,一張是準備程序,我想請問律師,如果我在調解當天選擇跟對方和解,我準備程序當天還要在過去嗎? 我已經不想再跑法院了...心好累..而且對方也直接嗆名說不會賠償,我想要直接和解就好了,請問這樣可以嗎?
ef72d539用戶 發表於 2019/12/16 22:16

3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16 22:44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和解是指雙方各退一步,通常會是對方賠償您而您撤回刑事告訴。但若對方已擺明無意賠償您,和解庭不見得有出席的必要。另外,您的身份應是告訴人,除非法院有用證人身份傳喚您否則告訴人亦無必須要出庭之規定。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6 22:57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可先確認調解及準備程序日期是否為同一天,若同天建議確認已達成和解且無須開準備庭再行離開。若非同日,而已先調解達成和解,可再以電話向承辦書記官確認是否有開準備庭必要。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2/17 06:50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若調解與開庭不同天,建議與書記官確認是否仍應開庭,若為同一天,不管調解成立與否都要繼續開庭,您可考慮委託律師處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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