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 警局筆錄後續
刑事犯罪 其他 447 次瀏覽事實經過: 用密錄器偷拍被害者內褲,對方報警後當天到警局做完筆錄,筆錄期間沒看到被害人,不曉得是否提告。以及後續該如何達成和解。 問題:1.犯案工具記憶卡內紀錄被害人跟其他人的影像是否會加重刑法。 2.做筆錄是警察有提到涉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之後要交檢察官。 所以是被害者上訴的意思? 3.因為無法見到被害人,無法表達悔意及想和解的心意,是否只能等待地檢署傳票待偵察庭開庭審理? 4.因為有犯案證據所以認罪時檢查官會直接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