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否可以用房貸清償責任移轉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156 次瀏覽
哥哥因欠下大筆負債,經家庭成員討論後,哥哥口頭同意放棄繼承父親名下不動產後,協議由我作為房貸申請人、弟弟為保證人,父親為不動產提供人,申請貸款為其償還。
請問,因為是由我和弟弟繳納房貸,為了保障我們的權益,除了由父親立遺囑讓哥哥僅保留特留分外,是否可再由哥哥簽屬聲明並公證,同意未來繼承時,移轉其特留分給我和弟弟,償還我們幫他代繳的房貸呢?
80f36a55用戶 發表於 2024/08/28 22:04

2 位律師回答

  • 張凱婷律師
    張凱婷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4/08/28 22:50
    回覆諮詢(27)、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1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其實這種情況下最保險的作法是,帶哥哥去公證人處做成公證書,內容大概是哥哥因積欠債務,由您與弟弟代為償還新台幣xx元之債務,使您跟弟弟變成哥哥的債權人,以後哥哥依繼承法律關係取得遺產時,您還是可以對哥哥取得的應繼分或特留分主張債權,這是最符合目前法律規定的做法。其他做法(主張遺產預先分配、哥哥事先拋棄繼承等)可能都會有點風險,供您參考。
    
    
                         
  • 80f36a55用戶
    發表於 2024/09/24 16:51
    請問繼承尚未發生,可以進行公證嗎?
  • 張凱婷律師
    張凱婷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4/09/24 16:54
    回覆諮詢(27)、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18)

    您可能對我的解釋有一點誤解,從您的詢問裡面我也看不出來您要公證的是什麼「事情」。建議您直接去跟民間公證人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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