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
婚姻.監護 離婚 2817 次瀏覽和先生協議離婚 每一條的條例 寫好簽字 一定要到法院公證嗎?或是協議書一定要律師擬定才有法律效益嗎?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和先生協議離婚 每一條的條例 寫好簽字 一定要到法院公證嗎?或是協議書一定要律師擬定才有法律效益嗎? 離婚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您好:關於您的提問,簡要回答如下: (一)兩願離婚,程序及資料需: 1、雙方確實有離婚意願,並於擬定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後簽名。 2、經2人親自見聞後簽名作證。 3、離婚夫妻雙方持簽名完成之離婚協議書、身份證及印章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二)離婚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 離婚協議書並沒有強制規定要公證,但差別是未經公證的協議離婚並沒有「執行力」,如果將來對方違反協議約定(尤其是金錢給付),也只能憑離婚協議書,向法院請求裁判。但有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就協議內所載之金錢給付事項,於他方未依約履行時,得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三)離婚協議書並非一定要由律師擬定,但因為離婚往往涉及複雜的財產與身份關係的變更,建議尋求律師針對您的個案擬撰,較能避免將來爭議。 -------------------------- 以上僅簡述相關法律概念,至於詳細的個案對策,都還需看過完整的相關資料後才能分析。 若有任何問題需要進一步約會議諮詢,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本所必定竭力為您處理紛爭。 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7079976 網站: 您可說是與陳律師約詢,本所秘書將會盡快為您安排時間。
您好: 1) 效力上,法律上沒有規定一定要公證或經律師擬定才有效力,只要配偶雙方加上兩個證人簽名就會發生效力,但往往會因為證人部分是否符合法律要件發生爭議,因此公證還是有優點在。 2) 離婚分兩種,一種是裁判離婚,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事由(當然要有證據),一種是協議離婚,兩人+兩個證人簽字。 3) 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我們原則上會建議您委託律師撰寫離婚協議書,然後經公證,除了在效力上比較有保障外,金錢給付部分將來還可以直接強制執行,會減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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