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交車手三種情形的民事賠償責任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10 次瀏覽假如第一次被騙了好幾十萬, 那第二次已知是詐騙集團了聯合警方約車手出來面交(第一次跟第二次車手都不是同一人) 請問在與車手面交時有三種情形,哪種情形是一定可以跟車手要求民事賠償的呢? 如果在與車手面交時三種情況 1.車手已經跟被害者接觸但還沒拿到錢就被警察抓(車手身上有詐騙公司識別證跟假收據) 2. 被害人用假錢跟車手交易,交易後錢在車手手上被警察抓 3. 被害人用真錢跟車手交易,交易後錢在車手手上被警察抓 民事求償要被害人有財產損失才可以 但以上三種被害人都沒有財產損失對吧?這樣以上三種情況還可以跟車手民事賠償嗎? 如果2.3可以 為什麼1不行? 因為2.3是既遂嗎?1是未遂嗎?但被害人都沒有財產損失呀